目 次
前 言 3
引 言 4
1 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术语和定义 5
3.1 标准 5
3.2 团体标准 6
4 一般原则6
4.1 开放6
4.2 公平6
4.3 透明6
4.4 协商一致6
4.5 促进贸易和交流7
5 团体标准化的组织管理7
5.1 功能及组织机构7
5.2 工作机制8
5.3 知识产权管理8
5.4 标准编号和文件管理9
6 团体标准制定程序10
6.1 通则10
6.2 程序11
7 团体标准的编写12
7.1 编写准备12
7.2 编写原则12
7.3 结构13
8 团体标准的推广与应用13
参 考 文 献14
GB/T-20004.1-2016
前 言
GB/T 20004《团体标准化》与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20001《标准编写规则》、GB/T 20002《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和GB/T 20003《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共同构成支撑标准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国家标准。
GB/T 20004《团体标准化》拟分为如下部分:
——第一部分:良好行为指南:
——第二部分:良好行为评价。
本部分为 GB/T 20004 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6)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市闪联信息产业协会、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中国保险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益谊、杜晓燕、逄征虎、白殿一、刘三江、张维华、冯晓升、朱翔华、蓝麒、张小林、曾雁鸿、刘慎斋、张珺、黄永衡、詹达天、田川、王亚宁、强毅、刘泽华、吴丽萍、高永懿、张莹、洑春干、丁蔚、葛建军、姚歆、侯福深。
引 言
近年来,为满足市场、科技快速变化及多样性需求,我国一些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开展标准制定与实施活动,产生了学会标准、协会标准等多种形式的团体标准。这些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标准化遵循着一定的运行规律和行为准则,本身也需要规范化。为引导具有标准化需求且已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的团体改进和完善标准化活动,特制定本部分。
团体标准化 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
1 范围
GB/T 20004的本部分提供了团体开展标准化活动的一般原则,以及团体标准制定机构的管理运行、团体标准的制定程序和编写规则等方面的良好行为指南。
本部分适用于指导各类团体开展标准化活动。
注:除非特殊说明,本部分中“团体”指“社会团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20000.1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GB/T 20003.1 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 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0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0000.1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标准 standard
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注1: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
注2:规定的程序指制定标准的机构颁布的标准制定程序。
【GB/T 2000.1-2014,定义5.3】
3.2 团体标准 social organization standard
由团体按照自行规定的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并发布,供团体成员或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
4 一般原则
4.1 开放
团体开展标准化活动宜面向所有成员开放,反映成员需求,并确保成员能够有机会参与标准化活动。鼓励团体面向所有方面开放加入团体的渠道。
4.2 公平
团体开展标准化活动宜确保成员享有与成员身份相对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4.3 透明
团体开展标准化活动宜通过适当的渠道向所有成员提供团体的标准化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决策规则、标准制定程序及标准化工作进展等方面的信息,团体可通过公开的渠道对外公布与团体标准化活动有关的信息。
4.4 协商一致
团体开展标准化活动宜以协商一致为原则,按照标准制定程序考虑利益相关方的不同观点,协调争议,妥善解决对于实质性问题的反对意见,获得团体成员普遍同意。
4.5 促进贸易和交流
团体标准宜符合市场、贸易需求,不妨碍公平竞争,不限制团体标准实施者基于团体标准开发竞争性技术和进行技术创新,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5 团体标准化的组织管理
5.1 功能及组织机构
5.1.1 功能
团体开展标准化活动的组织机构宜具有以下功能:
a.标准化决策:包括制定团体标准化的战略规划,对与团体标准化活动相关的政策、制度和标准化文件的通过等进行决策;
b.标准技术工作管理协调:包括制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管理和协调团体标准化工作,处理有关团体标准的制定程序、编写规则、知识产权管理等具体事项以及标准制定中出现的争议;开展与其他标准化机构的联络;根据团体不同领域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标准化技术组织,确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工作范围等;
c.标准编制:包括起草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工作计划,完成具体标准的起草并就标准技术内容达成协商一致等。
5.1.2 组织机构
5.1.2.1 为了实现5.1.1所述的功能,必要时,团体宜组建相应的机构,并根据第4章所确立的一般原则开展工作。这些机构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a.决策机构:具有5.1.1 a所述的功能,可包括但不限于理事会、董事会、全体大会等形式的机构;
b.管理协调机构:具有5.1.1 b所述的功能,可包括但不限于标准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形式的机构;
c.标准编制机构:具有5.1.1 c 所述的功能,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等形式的机构。
5.1.2.2 组织机构的组建原则、组建程序、组成、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变更和撤销流程与要求等内容宜在团体的相关制度中明确界定。
5.2 工作机制
5.2.1 会议的组织
团体宜制定与标准化活动有关的会议组织制度,对会议的频率、方式、参加人员以及组织召开会议的要求等进行规范。标准制定程序(见6.2)中的会议可采用一般会议方式或电子手段开展,例如电话、视频会议等。会议文件(通知、标准草案等)宜采用诸如电子邮件等手段提前发送给团体成员及其他参会人员。
5.2.2 申诉
团体宜设置申诉制度,以明确团体成员对标准化活动的申诉权限、申诉内容,以后团体内相关机构处理成员申诉的程序和要求,以便于团体成员进行申诉。
5.2.3 与其他标准化机构的联络
为了协调团体与其他标准化机构(如国内、国外和国际的标准化机构)的活动,团体可与这些机构建立联络,例如,互派观察员、彼此作为联络组织等。
5.3 知识产权管理
5.3.1 专利
5.3.1.1 团体宜制定团体标准涉及专利的政策,以妥善处理团体标准中涉及专利的问题,平衡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者的利益,确保自愿实施团体标准的有关各方能够顺利实施团体标准。
5.3.1.2 团体标准涉及专利的政策宜按照GB/T 20003.1制定,主要内容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团体标准涉及专利问题处置的目标或宗旨;
——对专利权人进行专利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基于公平、合理(包括免费或收取合理许可费)和无歧视条件进行自愿专利实施许可承诺的要求;
——对标准所涉及专利信息的公布要求;
——专利转让后许可承诺的存续要求。
5.3.1.3 团体标准涉及专利的政策宜由成员按照议事规则协商一致制定。
5.3.2 版权
5.3.2.1 团体宜制定团体标准版权政策,以避免团体标准在使用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版权纠纷,促进团体标准的制定和传播。
5.3.2.2 团体标准版权政策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团体标准版权的归属,以及相关版权的处置规则、程序和要求;
——团体标准公开的程度和范围;
——起草人和团体成员关于版权的权利和义务;
——团体标准出版物的使用和销售;
——第三方使用和销售团体标准的原则、程序和要求。
5.3.2.3 团体在制定团体标准过程中引用或参考其他标准组织或机构发布的标准时,宜注意所引用或参考标准的发布组织或机构的版权政策。
5.3.3 商标
团体可将团体标准的标志注册为商标,用于团体标准的推广、宣传等活动。
5.4 标准编号和文件管理
5.4.1 标准编号
5.4.1.1 团体标准编号宜由团体标准代号、团体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其中,团体标准代号是固定的,为“T/”;团体代号由各团体自主拟定,宜全部使用大写拉丁字母或大写拉丁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的组合,不宜以阿拉伯数字结尾。编号结构如下所以:
T(团体标准代号)/*****(团体代号) *****(团体标准顺序号)-****(年代号)
示例:T/CAS 115-2015
5.4.1.2 鼓励团体在制定团体标准之前,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对拟使用的团体代号进行查重。
5.4.2 文件管理
5.4.2.1 团体宜建立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文件编号规则、归档要求以及存档的时限要求等内容。
5.4.2.2 以下类型的文件纳入文件管理的范畴:
——制度文件:主要包括团体章程、标准化机构(具有5.1.1所述功能的机构)管理运行文件、标准制定程序文件、标准编写规则文件、专利政策、版权政策等。
——团体标准化文件及草案:指由团体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其他标准化文件以及这些团体标准化文件制定过程中的阶段性文件(如团体标准讨论稿、征求意见稿等)。
——工作文件:指团体标准制定过程中形成的除团体标准化文件及草案之外的其他文件,例如项目提案、编制说明、反馈意见、意见汇总处理表、会议纪要等其他记录团体标准制定流程的文件。
6 团体标准制定程序
6.1 通则
6.1.1 团体宜规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予以正式发布并实施。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宜制定为单独的文件,如适宜,也可列入团体的相关制度文件。
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可包括如下阶段:
a.提案;
b.立项;
c.起草;
d.征求意见和审查;
e.通过和发布;
f.复审。
注:标准制定程序是一般技术文件成为标准的必要条件之一。它为团体成员能够公平有效地参与团体标准制定、获取相关文件、知悉有关信息等提供途径;促进团体标准制定过程的规范化,提高标准制定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6.1.2 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宜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主体、期限、进入下一阶段的条件等。
6.2 程序
6.2.1 提案
提案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标准编制机构接收标准制修订项目提案,对项目提案进行评估后形成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并上报管理协调机构。
6.2.2 立项
立项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管理协调机构对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形成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团体宜在全体成员范围内通报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以便成员参与标准编制工作或发表意见。鼓励团体通过合适的渠道向社会公布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6.2.3 起草
起草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标准编制机构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分析、实验和验证等,确定标准技术内容,不断讨论和完善,形成拟用于征求意见的团体标准草案。
6.2.4 征求意见和审查
征求意见和审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标准编制机构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并对反馈意见进行处理、协调,从技术角度进行审查后,经过协商一致或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给出结论。团体标准宜在全体成员范围内征求意见。鼓励团体通过合适的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2.5 通过和发布
通过和发布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标准化决策机构按照议事规则通过团体标准,并予以公开发布。团体在发布团体标准的同时,宜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开团体标准的基本信息。
6.2.6 复审
复审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标准编制机构根据技术发展、市场需求,对已发布的团体标准的适用性进行评估,并给出复审结论。
7 团体标准的编写
7.1 编写准备
编制团体标准前宜成分搜集相应标准化对象的国内外标准、技术法规、技术发展趋势文献、科技文献等参考资料,明确标准的标致目的、范围和内容框架。
7.2 编写原则
团体宜按照GB/T 1.1制定统一的标准编写规则,包括团体标准的结构、起草表述方法、格式等内容,以提高团体标准的适用性。
团体标准编写中涉及如下方面的内容是,宜遵守相关基础通用国家标准的规定:
——标准化原理和方法;
——标准化术语;
——术语的原则和方法;
——量、单位及其符号;
——符号、代号和缩略语;
——参考文献的标引;
——技术制图;
——技术文件编制;
——图形符号;
——极限、配合和表面特征;
——优先数;
——统计方法;
——环境条件和有关试验;
——安全;
——电磁兼容;
——符合性和质量;
——环境管理等。
7.3 结构
团体在编制团体标准时,结构宜参照如下体例:
a.封面;
b.目次;
c.前言;
d.引言;
e.标准名称;
f.范围;
g.规范性引用文件;
h.规范性技术要素;
i.附录(规范性、资料性);
j.参考文献;
k.索引。
8 团体标准的推广与应用
团体宜利用培训、论坛、媒体等技术交流与传播途径宣传和推广团体标准。
适宜时,团体宜建立基于其团体标准的合格评定制度,制定有关合格评定方案、符合性标志等合格评定制度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制定过程宜吸收合格评定机构的参与。
参 考 文 献
【1】 GB/T 20000.6-2006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6部分: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
【2】《WTO/TBT协定》的附件3“编制、采用和应用标准的良好行为规范”
【3】 ITU-T/ITU-R/ISO/IEC 共同专利政策实施指南